1.中華民國20年2月10日國民政府公布全文20條
2.中華民國24年4月16日國民政府修正公布第3、5、15條條文
3.中華民國82年2月3日總統(82)華總(一)義字第0451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40條
(原名稱:工廠檢查法;新名稱:勞動檢查法)
4.中華民國89年7月19日總統(89)華總一義字第8900177650號令修正公布第2、3、5、25 條條文
5.中華民國91年5月2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100108390號令修正公布第28條條文
中華民國103年2月14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30124618號公告第2 條所列屬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」之權責事項,自103年2月17起改由「勞動部」管轄;第24條所列屬「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
」之權責事項,自103年2月17日起改由「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」管轄
6.中華民國104年2月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12451號令修正公布第2、24、33條條文
7.中華民國109年6月1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900063571號令修正公布第3、4、7、33、35條條文